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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青少年成长导师廖祥兵</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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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关心青少年教育 关爱儿童成长]]></description>
		<pubDate>Mon, 13 Oct 2008 07:15:3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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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搜狐博客</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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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温家宝总理给刘小桦的回信在现代文学馆展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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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中国青少年成长导师廖祥兵</dc:creator>
			<pubDate>Mon, 13 Oct 2008 07:15:3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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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nbsp;&nbsp;&nbsp;&nbsp; 10月12日是四川汶川地震5个月纪念日，由全国少工委、中国国家博物馆等单位共同主办的&ldquo;灾区孩子的美丽梦想&mdash;&mdash;少年儿童抗震主题书信绘画作品捐赠展&rdquo;在中国现代文学馆公开展览10天。其中的60余幅画作将入藏国博。温家宝总理给刘小桦同学的回信也在现代文学馆展出。</p>
<p>&nbsp;&nbsp;&nbsp;&nbsp; 刘小桦是北川羌族自治县白什羌族藏族乡的一位小姑娘，地震后，和家人失去了联系，被安置在绵阳九洲体育馆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5月13日，温总理来到九洲体育馆，看望受灾群众。在孤儿室里，温总理看到哭泣不止的小桦，温总理走给过去，拉着小桦的手，亲切地对她说：&ldquo;你别哭！你放心，政府会管你们的。政府管你们生活，管你们学习，你们一定会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别哭！别哭！这是一场灾难，你们幸存活下来，就好好活下去。&rdquo;得到总理的亲切慰问，小桦很感动，温爷爷安慰鼓励的话，小桦一直铭记在心。</p>
<p><img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10px; TEXT-ALIGN: center" alt="" src="http://186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10/12/22/12/11d98f4de7dg215.jpg" border="0" />&nbsp;&nbsp;&nbsp;&nbsp; <img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10px; TEXT-ALIGN: center" alt="" src="http://184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10/12/22/14/11d98faea21g213.jpg" border="0"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禁止转载</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农村土地流转需要制度保障呀</title>
			<link>http://lxbedu.blog.sohu.com/101715158.html</link>
			<comments>http://lxbedu.blog.sohu.com/101715158.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中国青少年成长导师廖祥兵</dc:creator>
			<pubDate>Sat, 11 Oct 2008 08:58:2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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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农村土地流转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它属于生产关系调整的范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且矛盾纠纷多。因此，对农村土地流转要提高认识、明确原则、规范发展。</p>
<p>&nbsp;&nbsp;&nbsp; 三种情况可能会造成风险：第一，如果我们的城市开放程度还不够，二元体制还不能打破，会给土地流转带来问题。第二，害怕地方政府强制去搞规模化经营。第三，农村社会保障没有进步。这三种情况下，就会带来土地新一轮改革的风险。这三个条件我们说它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我自己希望，随着这三个条件的改进，土地流转市场可以随着这三个条件的变化而去深入改进。我还是强调那句话，不要浪漫，不要过激，不要为政绩去搞强制，所以我愿意跟你讲，你说&ldquo;你们&rdquo;，不是&ldquo;你们&rdquo;、&ldquo;我们&rdquo;，而是&ldquo;咱们&rdquo;。&nbsp;</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strong>解放思想，提高认识</strong></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重点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需要长期稳定，这是属于&ldquo;集体所有、两权分离&rdquo;的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和经营体制问题；而农民承包地流转，向种田能手和现代农业经营者集中，则是土地市场化，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益和规模问题。农民承包土地流转不是对农业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否定，而是在长期稳定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搞活承包地，充分发挥承包地的使用效益和资产效益。它是新形势下农业家庭承包责任制的进一步发展。在农民承包地流转时，原定的几十年土地家庭承包权维持不变，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在转让期满之后，可以续订，也可以收回耕作，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流动有利于农业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符合广大农民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的高效流转。</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strong>制定方针，明确原则</strong></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推进农村土地合理流转的基本原则，是正确处理稳定农村土地政策、提高农地资源配置效率、以及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其中正确执行党在农村的土地政策是土地合理流转的前提条件，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是土地流转的中心任务，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则是土地流转的根本目的。这三者其实都离不开&ldquo;以农民为本&rdquo;的原则。主要原则应有：</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1）有偿、有期限使用原则。农村土地流转是有价值的，要根据土地收益进行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然后进入市场流通，制止那种无偿甚至倒贴的不合理行为。同时，农村土地流转必须有一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承包期。</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2）自愿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应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进行流转，要制止那种政府部门或相关组织强迫农民出让承包地的非法行为。</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3）效率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必须有利于农业规模化经营、先进科技的应用和农业效益的提高，不为流转而流转。</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4）合法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一是要遵循国家现有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二是要与时俱进，抓紧制定一批与农村土地市场化发展相适应的新的法律法规，使农村土地流转纳入法制化轨道。</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strong>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strong></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土地流转涉及土地所有者、土地经营者、中介组织等多方面的利益，流转必须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土地流转关系确立后，流转双方要签订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年限、条件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等。合同要经过有关部门的鉴证。要全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制度，使流转管理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对于土地流转的形式，要坚持多样化，土地流转的时间一般不宜过长，因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市场的发育，土地的远期价值难以准确评估。土地流转时间过长，难以保护农民的长远利益。</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strong>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strong></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实行土地流转委托管理，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土地的资源优势，实现土地有序流转的有效途径。有条件的乡（镇）、村，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成立&ldquo;土地托管中心&rdquo;、&ldquo;土地代管站&rdquo;、&ldquo;托田所&rdquo;等机构，从事介绍流转对象、帮助审查接包方资格、提供有关业务咨询等。中介组织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及时登记汇集可流转土地的数量、区位、价格等信息资料，定期公开对外发布可开发土地资源的信息，接受土地供求双方的咨询，提高土地流转交易的成功率。在双方协商一致前提下，中介组织帮助办理流转手续；同时为承租者提供信贷、技术、物资等服务；妥善处理土地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土地流转与农业结构调整实行双赢。</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strong>切实维护非农建设征地中农民的合法利益</strong></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不仅具有生活保障功能，还具有不断增值的资产功能。对非农建设征地，要区别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用地方式。对国家公益性建设用地，可采取征用的办法，但征地补偿款不应层层截留，大部分应归农民。对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宜再采取征用和&ldquo;一次性买断&rdquo;的做法，使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strong>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strong></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目前，广大农民仍然把土地作为安身保命的基本生活资料，作为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作为生老病死的保障。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土的安全感和适应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进程也将严重受阻。因而，必须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以及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转出者解决后顾之忧。</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strong>加快土地流转的立法</strong></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应尽快制定和出台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细则，制定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对于农民土地权利的界定，使用权流转的补偿标准及收益分配，土地流转的管理，土地纠纷的处理等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加以规定，使农村土地流转纳入法制化轨道。要以法律形式确保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和农村土地流转的健康、有序发展。</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差别很大，因此，在土地流转的各种问题处理上不能搞一刀切。实际情况表明农村经济发达地区土地流转发展较快，内地相对较慢。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切实防止&ldquo;一哄而起&rdquo;、&ldquo;土地归大堆&rdquo;的简单化做法。要根据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剩余劳动力多、就业问题严峻等特点，随着农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农村城市化的推进，适时适度地推进土地流转的高效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推进农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font></p><img height="1" src="http://www.gxny.gov.cn/system/count_news.asp?id=29035" width="1" border="0" /> ]]></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教育部不要把学生长跑当政绩工程</title>
			<link>http://lxbedu.blog.sohu.com/10139220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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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中国青少年成长导师廖祥兵</dc:creator>
			<pubDate>Tue, 7 Oct 2008 09:51:5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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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开展的&ldquo;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rdquo;将于10月26日正式启动。在10月26日至明年4月30日的半年时间里，全国学生将坚持每天长跑。每天长跑距离(参考)基数为：小学生1000米，初中生1500米，高中生、高校学生2000米。冬季长跑总里程以60公里为基数，象征新中国成立60周年。
<p>&nbsp;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开展的&ldquo;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rdquo;应该说是一件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好事。然而却受到了公众的质疑，其根本原因就在于，&ldquo;学生长跑&rdquo;活动有&ldquo;献礼工程&rdquo;之嫌。</p>
<p>　　&ldquo;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rdquo;提出，冬季长跑总里程以60公里为基数，象征新中国成立60周年。学生长跑每天跑多少米为宜，应该讲究科学，而不应因为迎接建国60周年，就以60公里为基数。倘若建国1000周年时，冬季长跑总里程是否以1000公里为基数？</p>
<p>　　正是因为有了&ldquo;献礼工程&rdquo;的思维模式，才暴露了&ldquo;学生长跑&rdquo;搞&ldquo;一刀切&rdquo;的种种弊端&mdash;&mdash;</p>
<p>　　其一，学生长跑存在着场地困难。许多学校的操场面积有限，不可能全校几百名学生、上千名学生、甚至几千名学生同时完成长跑任务。这样就必然要选择到马路上长跑，由此势必会埋下交通安全事故的隐患。媒体曾经报道学校组织学生在马路上长跑，而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事件，前车之鉴理应引起我们的警醒。不能为了迎接建国60周年，就做出这种学生必须参加长跑的统一的规定。</p>
<p>　　其二，规定每天基数为，小学生1000米，初中生1500米，高中生、高校学生2000米。这个基数是否科学，需要有关专家释疑解惑。但公众知道的是，冬季长跑总里程以60公里为基数，象征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这个所谓的60公里基数，来自于&ldquo;献礼工程&rdquo;思维模式，恐怕很难与科学沾边。</p>
<p>　　其三，让学生锻炼身体是好事，也很有必要，但锻炼身体方法多种多样，并不仅仅是非长跑而别无选择。不能因为通过学生长跑可以实现&ldquo;60公里基数&rdquo;的创意，可以实现迎接建国60周年的&ldquo;献礼工程&rdquo;，就将冬季锻炼身体的方法变成惟有长跑。体育项目多种多样，体育活动丰富多彩，一声令下，&ldquo;独尊长跑&rdquo;，有失偏颇了。</p>
<p>　　由此看来，只有丢掉&ldquo;献礼工程&rdquo;的思维模式，&ldquo;学生长跑&rdquo;的要求才不会变成&ldquo;一刀切&rdquo;，才会体现因地制宜、事实求是的精神，才会体现人性化的精神。 </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为什么人大代表就可以特招进大学</title>
			<link>http://lxbedu.blog.sohu.com/101388098.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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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中国青少年成长导师廖祥兵</dc:creator>
			<pubDate>Tue, 7 Oct 2008 08:58:2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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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font face="楷体_GB2312">核心提示：今年1月，在宁波打工的江西姑娘杨晓霞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成为浙江100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中的第一人。昨天，27岁的她以&ldquo;特招生&rdquo;的身份成为了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纺织品检验与贸易专业的学生。</font> 
<p align="center"><img src="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08-10/07/xinsrc_182100507080843758585.jpg" border="0" /></p>
<p align="center">&nbsp;&nbsp;&nbsp;&nbs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0000ff">杨晓霞和同学在课堂上</font> 
</p><p>&nbsp;&nbsp;&nbsp;&nbsp;2008年，对于在宁波打工的江西姑娘杨晓霞来说，是幸运之年。 
</p><p>&nbsp;&nbsp;&nbsp;&nbsp;她在1月份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成为浙江100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中的第一人。 
</p><p>&nbsp;&nbsp;&nbsp;&nbsp;而昨天（6日，下同），27岁的她以&ldquo;特招生&rdquo;的身份成为了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纺织品检验与贸易专业的学生，要和其他2008级新生们一起共度三年的大学时光。 
</p><p>&nbsp;&nbsp;&nbsp;&nbsp;<font color="#0000ff">因为家庭困难她曾放弃继续求学</font> 
</p><p>&nbsp;&nbsp;&nbsp;&nbsp;&ldquo;质量明星&rdquo;、 &ldquo;宁波市操作能手&rdquo;、&ldquo;宁波市第二届十大外来务工明星&rdquo;、&ldquo;宁波市劳动模范&rdquo;、&ldquo;宁波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rdquo;、&ldquo;首批落户宁波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之一&rdquo;、&ldquo;全国人大代表&rdquo;&hellip;&hellip; 
</p><p>&nbsp;&nbsp;&nbsp;&nbsp;虽然杨晓霞只是宁波维科精华家纺有限公司一名普通的质检员，但她已经拥有了很多荣誉。 
</p><p>&nbsp;&nbsp;&nbsp;&nbsp;杨晓霞来自江西铅山县农村，只有初中学历。四姐妹中她排行第二，读书成绩却是最好的。为了减轻家里负担，从读小学三年级开始，她就挑着20多斤的豆腐到附近村去卖来换学费。 
</p><p>&nbsp;&nbsp;&nbsp;&nbsp;直到初中毕业，由于遭遇了自然灾害，家庭会议上，懂事的她放弃了升学，选择了到外地打工。1998年，她开始进入宁波维科集团当缝纫工。 
</p><p>&nbsp;&nbsp;&nbsp;&nbsp;每天比别人早半小时上班，晚一个半小时回家，就是这样的努力，让杨晓霞得到了今天的成绩。工作至今，她已带出了400多名徒弟。 
</p><p>&nbsp;&nbsp;&nbsp;&nbsp;全国人大会议在京举行时，同去开会的人大代表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王梅珍对她印象非常深刻。 
</p><p>&nbsp;&nbsp;&nbsp;&nbsp;有一次，王梅珍听杨晓霞说起想再上学的事，就暗暗开始为杨打算。在和维科集团进行沟通后，维科非常支持，并同意杨晓霞带薪全脱产学习。 
</p><p>&nbsp;&nbsp;&nbsp;&nbsp;昨天，当王梅珍为杨晓霞戴上校徽时，她向眼前这些帮助她的人深深鞠了一躬。 
</p><p>&nbsp;&nbsp;&nbsp;&nbsp;<font color="#0000ff">学院还聘她为实践辅导员</font> 
</p><p>&nbsp;&nbsp;&nbsp;&nbsp;考虑杨晓霞的基础，学院对这位特殊的学生量身定制了课程。 
</p><p>&nbsp;&nbsp;&nbsp;&nbsp;首先，学院将帮助她强化文化知识的学习，让她顺利通过今年10月将举行的全国成人高考。同时，学院还特许她与本部纺织品检验与贸易专业的同学一起，随班上课。 
</p><p>&nbsp;&nbsp;&nbsp;&nbsp;由于杨晓霞在实践上是个专业能手，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还向杨晓霞发出聘书，聘请她为学院的实践辅导员。 
</p><p>&nbsp;&nbsp;&nbsp;&nbsp;该学院党委书记毛大龙说，以后杨晓霞为同学们上实践课，或者讲课，学院都会按规定给她补贴，这也算是她在校期间勤工俭学的一种方式吧。 
</p><p>&nbsp;&nbsp;&nbsp;&nbsp;毛大龙觉得：&ldquo;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继续学习，杨晓霞能提高自身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素养；作为一名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大龄学生，她能为其他同学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激励其他同学努力学习，踏实工作。&rdquo; 
</p><p>&nbsp;&nbsp;&nbsp;&nbsp;昨天正式入学之前，杨晓霞还没跟父母提过这事。现在事定下来了，她说要找个时间好好跟他们说说，父母也一定是做梦都没想到！</p>]]></description>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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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08祭孔大典在曲阜孔庙大成殿隆重举行</title>
			<link>http://lxbedu.blog.sohu.com/101296608.html</link>
			<comments>http://lxbedu.blog.sohu.com/101296608.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中国青少年成长导师廖祥兵</dc:creator>
			<pubDate>Sun, 5 Oct 2008 22:48:1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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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10" border="0">
<tbody>
<tr>
<td height="50">9月28日讯 追思圣贤，千年礼乐归东鲁；感怀历史，万古衣冠拜素王。古柏苍苍的孔庙神道，巍峨庄严的万仞宫墙，神圣肃穆的大成殿，旌幡摇曳，青灯高悬，香烟缭绕，鼓乐悠扬。今天上午9时，纪念孔子诞辰2559年曲阜孔庙祭孔大典在孔庙大成殿隆重举行。 
<p>　　参加今天祭孔大典的领导和嘉宾有：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省政协主席孙淑义，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高新亭，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李群，副省长黄胜；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江，中国侨联顾问唐闻生，经济日报社副总编辑丁士；第三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教育奖获奖机构代表伊图梅玲&middot;勒巴莎和阿里马亚胡&middot;黑卢&middot;格贝，日本前政要武村正义，瑞典王国于默奥市民主社会党市委书记玛丽&middot;路易斯、市长简；著名书画家范曾，世界孔子后裔联合总会会长孔德墉、世界曾氏宗亲联合总会副会长曾昱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守刚，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振川，市政协主席赵树国，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祝金焕等。 
</p><p>　　祭孔大典由孙淑义主持。 
</p><p>　　许嘉璐为&ldquo;仁者爱人 自强不息&rdquo;主题揭幕。张振川宣读主题铭文，文曰： 
</p><p>　　天降神鸟在东方，九州桑梓是吾乡。祥瑞不落苦伤地，凤凰来仪爱之邦。 
</p><p>　　春秋末，战国兴，莽莽大地起群雄。礼崩乐坏生敝象，哀鸿遍野万户空。先师心与胆俱焚，奔走呼号似痴狂。周游列国十四载，慷慨讲诵歌不衰。杏花树下论大道，微言大义写春秋。击磬操弦听天籁，长歌当哭诉心声。 
</p><p>　　人之为人，贵有仁心。天生之德，发乎己身。子人之子，不独其亲。推及万物，仁者爱人。万物有灵，生命至尊。 
</p><p>　　天行健，启众生。君不见，老骥虽迟暮，趋趋向前行。大鸟虽负箭，垂垂怒翅飞。万物尚奋进，何况人之灵。乾刚坤柔，生生不已。君子如是，自强不息。 
</p><p>　　吾今颂烈祖，千年有约定。复兴吾民族，重现吾荣光。 
</p><p>　　郁郁乎文哉今日吾梦周。 
</p><p>　　巍巍乎壮哉炎黄唱大风。 
</p><p>　　泱泱乎大哉中华有使命。 
</p><p>　　洋洋乎盛哉四海皆和声。 
</p><p>　　领导和嘉宾代表在大成殿前向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敬献花篮。 
</p><p>　　姜大明恭读祭文。文曰： 
</p><p>　　清风送爽，海晏河清。国泰民安，举世欢腾。 
</p><p>　　北京奥运，万邦风从。五洲四海，睹我雄风。 
</p><p>　　世界同运，人类一梦。中华崛起，国和人定。 
</p><p>　　为政以德，气正风清。有教无类，修齐治平。 
</p><p>　　国之将兴，听命于民。博我以文，删正六经。 
</p><p>　　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为之不厌，不倦诲人。 
</p><p>　　今我立国，秉承遗教。忠孝首善，礼法持恒， 
</p><p>　　中道不倚，和恕宽容。以和为贵，华夏一统， 
</p><p>　　万邦和谐，世界和平。盛世再现，小康初成。 
</p><p>　　见利思义，仁为己任。中和至德，自强不息。 
</p><p>　　生态环保，天人一行。夫子圣教，百代维新。 
</p><p>　　孜孜不懈，永秉传承。 
</p><p>　　公祭乐舞分为《天人合一》、《与时偕行》、《万世师表》、《为政以德》、《九州重光》五个篇章。 
</p><p>　　本次祭孔大典突出&quot;仁者爱人、自强不息&quot;的主题,来自世界各地的大批华人华侨代表相聚曲阜，共同祭奠中华文化的先哲。 
</p><p>　　参加祭孔大典的领导和嘉宾认为，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发挥着重要作用。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积淀成为民族精神中不可替代的文化特质，并且深深地融汇于全球华人的精神血脉之中。承载着厚重文化传统的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祭孔大典，还为全球华人华侨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搭建了广阔平台。</p><!--/enp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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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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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四川稻城的青杨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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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s>http://lxbedu.blog.sohu.com/101284632.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中国青少年成长导师廖祥兵</dc:creator>
			<pubDate>Sun, 5 Oct 2008 20:49:1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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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img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10px; TEXT-ALIGN: center" alt="" src="http://1823.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10/5/20/18/11d74603151g214.jpg" border="0" />]]></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青春的梦想在希望的田野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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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中国青少年成长导师廖祥兵</dc:creator>
			<pubDate>Sun, 5 Oct 2008 00:57:5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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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nbsp; 
<p align="center"><b>青春的梦想在希望的田野上</b><b></b></p>
<p align="center"><b>&nbsp;&nbsp;&nbsp;&nbsp; --------</b><b>写给青春梦想征集活动</b><b></b></p>
<p><b>&nbsp;</b></p>
<p>2008年,是一个不平凡的年份,改革开放30年来,见证了历史,要遥望着未来,热血青年怀揣着梦想在一线奋斗,他们执着坚强,他们充满希望,在岁月的流走中,他们点燃了希望的火种,他们勤奋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这是一批与祖国共奋进的青年,他们用时代的最强音奏响了青春的乐章,改革开放30周年,组委会经过精心选拔出30名候选人,用这个特殊的历史数字记录了青年的梦想!</p>
<p>多少年来一首名歌经久回荡,我们的家乡&lt;在希望的田野上&gt;,炊烟在新建的卓上飘荡, 我们世世代代在这田野上生活,咳!为她富裕为她兴旺,我们的未来在希望的田野上, 咳!我们世世代代在这田野上奋斗,为她幸福为她争光,为她幸福为她争~光~!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道出新一代青年的心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基层,把目光投向了基层,团中央十七大高度关注基层,誓言要把爱心送到基层,让青年的种子在基层成长,在2008年8月5日团中央书记处书记陆昊同志在全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rdquo;以最大的决心支持和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切实增强对广大青年的吸引和凝聚.&rdquo; 这是团中央的决心也是党中央的重托.在这次青春梦想征集活动中我们发现了他们来自平凡的岗位和地区,他们拥有不平凡的理想和梦想,为了一个个心愿,他们热情奔放,看看每份简历都是那么的朴实,看看每个梦想都是那么的充满爱心和希望,伟大的时代赋予了他们伟大的使命,把目光焦聚在基层.</p>
<p>征集活动影响全国,参与广泛,在新闻发布后来自全国的青春梦想向这里头来,来自各地方政府和民众高度的关注,来自社会网友对此高度赞赏,十一期间在中央台播出他们的梦想后,来自各界的反响强烈,他们积极参与,全面评价,央视社区网友发出了呼唤,他们用青春的誓言掀起了一场基层创业的行动,他们将用自己的行动去见证这次梦想的启程!一位网友说:&rdquo; 奥运会的精彩还历历在目,一个个奥运冠军让中国人感到骄傲，一个个中国骄子让我们自豪。今天，来自基层的中国骄子又为我们展现他们的青春梦想，让我们一同来支持他们，因为在梦想的赛场，他们让你我看到--祖国的明天充满了希望！&rdquo;.这是朴实的语言却充满着青春的力量.他们用赞许的目光期待着梦想的早日实现,他们用青春的行动践行着岁月的辉煌.</p>
<p>梦想是开始的地方,这是一个青春的舞台,全国青年朋友们激情奔放地挥洒着青春热血,用知识去灌溉希望的田野,用智慧去推动着基层的发展,在这次骄子行动中,中国青少年服务中心组织动员青年、教育引导青年、关心服务青年,为青年树立了榜样!让我们共同参与\凯歌高唱,迎着时代的步伐,踏着改革的歌声一起奋斗在基层,用我们的心奏响青春的华章!</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title>
			<link>http://lxbedu.blog.sohu.com/101201323.html</link>
			<comments>http://lxbedu.blog.sohu.com/101201323.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中国青少年成长导师廖祥兵</dc:creator>
			<pubDate>Sat, 4 Oct 2008 15:52:3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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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center" border="0">
<tbody>
<tr>
<td><font>
<p align="center"><font style="FONT-SIZE: 18pt" size="1"><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strong></font><br /><font face="楷体_GB2312">第535号</font></p>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nbsp;&nbsp; &nbsp;总理 　温家宝<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nbsp;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p>
<p>&nbsp;</p>
<p align="center"><font style="FONT-SIZE: 18pt" size="1"><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strong></font></p>
<p align="center">第一章　总　　则</p>
<p>　　<strong>第一条</strong>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br />　　<strong>第二条</strong>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br />　　<strong>第三条</strong>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p>
<p align="center">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p>
<p>　　<strong>第四条</strong>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br />　　<strong>第五条</strong>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br />　　<strong>第六条</strong>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br />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br />　　<strong>第七条</strong>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br />　　<strong>第八条</strong>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br />　　<strong>第九条</strong>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br />　　<strong>第十条</strong>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br />　　<strong>第十一条</strong>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br />　　<strong>第十二条</strong>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br />　　<strong>第十三条</strong>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br />　　<strong>第十四条</strong>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br />　　<strong>第十五条</strong>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br />　　<strong>第十六条</strong>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br />　　<strong>第十七条</strong>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p>
<p align="center">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p>
<p>　　<strong>第十八条</strong>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br />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br />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br />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br />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r />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br />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br />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br />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br />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br />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br />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br />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br />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br />　　<strong>第十九条</strong>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br />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br />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r />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br />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br />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br />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br />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br />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r />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br />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br />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br />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br />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br />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br />　　<strong>第二十条</strong>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br />　　<strong>第二十一条</strong>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br />　　<strong>第二十二条</strong>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br />　　<strong>第二十三条</strong>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br />　　<strong>第二十四条</strong>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br />　　<strong>第二十五条</strong>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br />　　<strong>第二十六条</strong>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br />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br />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br />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br />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br />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br />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br />　　<strong>第二十七条</strong>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p>
<p align="center">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p>
<p>　　<strong>第二十八条</strong>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br />　　<strong>第二十九条</strong>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br />　　<strong>第三十条</strong>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br />　　<strong>第三十一条</strong>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br />　　<strong>第三十二条</strong>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p>
<p align="center">第五章　法律责任</p>
<p>　　<strong>第三十三条</strong>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br />　　<strong>第三十四条</strong>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br />　　<strong>第三十五条</strong>　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p>
<p align="center">第六章　附　　则</p>
<p>　　<strong>第三十六条</strong>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br />　　<strong>第三十七条</strong>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br />　　<strong>第三十八条</strong>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p></font></td></tr></tbody></table>]]></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走进北京最美的乡村</title>
			<link>http://lxbedu.blog.sohu.com/101151494.html</link>
			<comments>http://lxbedu.blog.sohu.com/101151494.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中国青少年成长导师廖祥兵</dc:creator>
			<pubDate>Fri, 3 Oct 2008 17:44:4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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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a href="http://pp.sohu.com/photoview-230557070-18929666.html" target="_blank"><img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10px; TEXT-ALIGN: center" alt="" src="http://1813.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10/3/17/11/11d6954dc33g215.jpg" border="0" /></a><a href="http://pp.sohu.com/photoview-230557455-18929666.html" target="_blank"><img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10px; TEXT-ALIGN: center" alt="" src="http://1853.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10/3/17/13/11d695d892dg214.jpg" border="0" /></a><a href="http://pp.sohu.com/photoview-230557725-18929666.html" target="_blank"><img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10px; TEXT-ALIGN: center" alt="" src="http://1863.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10/3/17/14/11d69572faag215.jpg" border="0" /></a>]]></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鲁迅）</title>
			<link>http://lxbedu.blog.sohu.com/101135337.html</link>
			<comments>http://lxbedu.blog.sohu.com/101135337.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中国青少年成长导师廖祥兵</dc:creator>
			<pubDate>Fri, 3 Oct 2008 11:50:54 +0800</pubDate>
			<guid>http://lxbedu.blog.sohu.com/101135337.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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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a href="http://www.douban.com/people/1615080/"><img alt="abcd" src="http://otho.douban.com/icon/u1615080-1.jpg" /></a></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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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我作这一篇文的本意，其实是想研究怎样改革家庭；又因为中国亲权重，父权更重，所以尤想对于从来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父子问题，发表一点意见。总而言之：只是革命要革到老子身上罢了。但何以大模大样，用了这九个字的题目呢？这有两个理由： <br />　　　　第一，中国的&ldquo;圣人之徒&rdquo;，最恨人动摇他的两样东西。一样不必说，也与我辈绝不相干；一样便是他的伦常，我辈却不免偶然发几句议论，所以株连牵扯，很得了许多&ldquo;铲伦常&rdquo;&ldquo;禽兽行&rdquo;之类的恶名。他们以为父对于子，有绝对的权力和威严；若是老子说话，当然无所不可，儿子有话，却在未说之前早已错了。但祖父子孙，本来各各都只是生命的桥梁的一级，决不是固定不易的。现在的子，便是将来的父，也便是将来的祖。我知道我辈和读者，若不是现任之父，也一定是候补之父，而且也都有做祖宗的希望，所差只在一个时间。为想省却许多麻烦起见，我们便该无须客气，尽可先行占住了上风，摆出父亲的尊严，谈谈我们和我们子女的事；不但将来着手实行，可以减少困难，在中国也顺理成章，免得&ldquo;圣人之徒&rdquo;听了害怕，总算是一举两得之至的事了。所以说，&ldquo;我们怎样做父亲。&rdquo; <br />　　　　第二，对于家庭问题，我在&ldquo;新青年&rdquo;的&ldquo;随感录&rdquo;（二五、四十、四九）中，曾经略略说及，总括大意，便只是从我们起，解放了后来的人。论到解放子女，本是极平常的事，当然不必有什么讨论。但中国的老年，中了旧习惯旧思想的毒太深了，决定悟不过来。譬如早晨听到乌鸦叫，少年毫不介意，迷信的老人，却总须颓唐半天。虽然很可怜，然而也无法可救。没有法，便只能先从觉醒的人开手，各自解放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br />　　　　还有，我曾经说，自己并非创作者，便在上海报纸的&ldquo;新教训&rdquo;里，挨了一顿骂。但我辈评论事情，总须先评论了自己，不要冒充，才能象一篇说话，对得起自己和别人。我自己知道，不特并非创作者，并且也不是真理的发见者。凡有所说所写，只是就平日见闻的事理里面，取了一点心以为然的道理；至于终极究竟的事，却不能知。便是对于数年以后的学说的进步和变迁，也说不出会到如何地步，单相信比现在总该还有进步还有变迁罢了。所以说，&ldquo;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rdquo;。 <br />　　　　我现在心以为然的道理，极其简单。便是依据生物界的现象，一，要保存生命；二，要延续这生命；三，要发展这生命（就是进化）。生物都这样做，父亲也就是这样做。 <br />　　　　生命的价值和生命价值的高下，现在可以不论。单照常识判断，便知道既是生物，第一要紧的自然是生命。因为生物之所以为生物，全在有这生命，否则失了生物的意义。生物为保存生命起见，具有种种本能，最显著的是食欲。因有食欲才摄取食品，因有食品才发生温热，保存了生命。但生物的个体，总免不了老衰和死亡，为继续生命起见，又有一种本能，便是性欲。因性欲才有性交，因有性交才发生苗裔，继续了生命。所以食欲是保存自己，保存现在生命的事；性欲是保存后裔，保存永久生命的事。饮食并非罪恶，并非不净；性交也就并非罪恶，并非不净。饮食的结果，养活了自己，对于自己没有恩；性交的结果，生出子女，对于子女当然也算不了恩。&mdash;&mdash;前前后后，都向生命的长途走去，仅有先后的不同，分不出谁受谁的恩典。 <br />　　　　可惜的是中国的旧见解，竟与这道理完全相反。夫妇是&ldquo;人伦之中&rdquo;，却说是&ldquo;人伦之始&rdquo;；性交是常事，却以为不净；生育也是常事，却以为天大的大功。人人对于婚姻，大抵先夹带着不净的思想。亲戚朋友有许多戏谑，自己也有许多羞涩，直到生了孩子，还是躲躲闪闪，怕敢声明；独有对于孩子，却威严十足。这种行径，简直可以说是和偷了钱发迹的财主，不相上下了。我并不是说，&mdash;&mdash;如他们攻击者所意想的，&mdash;&mdash;人类的性交也应如别种动物，随便举行；或如无耻流氓，专做些下流举动，自鸣得意。是说，此后觉醒的人，应该先洗净了东方固有的不净思想，再纯洁明白一些，了解夫妇是伴侣，是共同劳动者，又是新生命创造者的意义。所生的子女，固然是受领新生命的人，但他也不永久占领，将来还要交付子女，象他们的父母一般。只是前前后后，都做一个过付的经手人罢了。 <br />　　　　生命何以必需继续呢？就是因为要发展，要进化。个体既然免不了死亡，进化又毫无止境，所以只能延续着，在这进化的路上走。走这路须有一种内的努力，有如单细胞动物有内的努力，积久才会繁复，无脊椎动物有内的努力，积久才会发生脊椎。所以后起的生命，总比以前的更有意义，更近完全，因此也更有价值，更可宝贵；前者的生命，应该牺牲于他。 <br />　　　　但可惜的是中国的旧见解，又恰恰与这道理完全相反。本位应在幼者，却反在长者；置重应在将来，却反在过去。前者做了更前者的牺牲，自己无力生存，却苛责后者又来专做他的牺牲，毁灭了一切发展本身的能力。我也不是说，&mdash;&mdash;如他们攻击者所意想的，&mdash;&mdash;孙子理应终日痛打他的祖父，女儿必须时时咒骂他的亲娘。是说，此后觉醒的人，应该先洗净了东方古传的谬误思想，对于子女，义务思想须加多，而权利思想却大可切实核减，以准备改作幼者本位的道德。况且幼者受了权利，也并非永久占有，将来还要对于他们的幼者，仍尽义务。只是前前后后，都做一切过付的经手人罢了。 <br />　　　　&ldquo;父子间没有什么恩&rdquo;这一个断语，实是招致&ldquo;圣人之徒&rdquo;面红耳赤的一大原因。他们的误点，便在长者本位与利己思想，权利思想很重，义务思想和责任心却很轻。以为父子关系，只须&ldquo;父兮生我&rdquo;一件事，幼者的全部，便应为长者所有。尤其堕落的，是因此责望报偿，以为幼者的全部，理该做长者的牺牲，殊不知自然界的安排，却件件与这要求反对，我从古以来，逆天行事，于是人的能力，十分萎缩，社会的进步，也就跟着停顿。我们虽不能说停顿便要灭亡，但较之进步，总是停顿与灭亡的路相近。 <br />　　　　自然界的安排，虽不免也有缺点，但结合长幼的方法，却并无错误。他并不用&ldquo;恩&rdquo;，却给与生物以一种天性，我们称他为&ldquo;爱&rdquo;。动物界中除了生子数目太多一一爱不周到的如鱼类之外，总是挚爱他的幼子，不但绝无利益心情，甚或至于牺牲了自己，让他的将来的生命，去上那发展的长途。 <br />　　　　人类也不外此，欧美家庭，大抵以幼者弱者为本位，便是最合于这生物学的真理的办法。便在中国，只要心思纯白，未曾经过&ldquo;圣人之徒&rdquo;作践的人，也都自然而然的能发现这一种天性。例如一个村妇哺乳婴儿的时候，决不想到自己正在施恩；一个农夫娶妻的时候，也决不以为将要放债。只是有了子女，即天然相爱，愿他生存；更进一步的，便还要愿他比自己更好，就是进化。这离绝了交换关系利害关系的爱，便是人伦的索子，便是所谓&ldquo;纲&rdquo;。倘如旧说，抹煞了&ldquo;爱&rdquo;，一味说&ldquo;恩&rdquo;，又因此责望报偿，那便不但败坏了父子间的道德，而且也大反于做父母的实际的真情，播下乖剌的种子。有人做了乐府，说是&ldquo;劝孝&rdquo;，大意是什么&ldquo;儿子上学堂，母亲在家磨杏仁，预备回来给他喝，你还不孝么&rdquo;之类，自以为&ldquo;拚命卫道&rdquo;。殊不知富翁的杏酪和穷人的豆浆，在爱情上价值同等，而其价值却正在父母当时并无求报的心思；否则变成买卖行为，虽然喝了杏酪，也不异&ldquo;人乳喂猪&rdquo;，无非要猪肉肥美，在人伦道德上，丝毫没有价值了。 <br />　　　　所以我现在心以为然的，便只是&ldquo;爱&rdquo;。 <br />　　　　无论何国何人，大都承认&ldquo;爱己&rdquo;是一件应当的事。这便是保存生命的要义，也就是继续生命的根基。因为将来的运命，早在现在决定，故父母的缺点，便是子孙灭亡的伏线，生命的危机。易卜生做的&ldquo;群鬼&rdquo;（有潘家洵君译本，载在&ldquo;新潮&rdquo;一卷五号）虽然重在男女问题，但我们也可以看出遗传的可怕。欧士华本是要生活，能创作的人，因为父亲的不检，先天得了病毒，中途不能做人了。他又很爱母亲，不忍劳他服侍，便藏着吗啡，想待发作时候，由使女瑞琴帮他吃下，毒杀了自己；可是瑞琴走了。他于是只好托他母亲了。 <br />　　　　欧&ldquo;母亲，现在应该你帮我的忙了。&rdquo; <br />　　　　阿夫人&ldquo;我吗？&rdquo; <br />　　　　欧&ldquo;谁能及得上你。&rdquo; <br />　　　　阿夫人&ldquo;我！你的母亲！&rdquo; <br />　　　　欧&ldquo;正为那个。&rdquo; <br />　　　　阿夫人&ldquo;我，生你的人！&rdquo; <br />　　　　欧&ldquo;我不曾教你生我。并且给我的是一种什么日子？ <br />　　　　我不要他！你拿回去罢！&ldquo; <br />　　　　这一段描写，实在是我们做父亲的人应该震惊戒惧佩服的；决不能昧了良心，说儿子理应受罪。这种事情，中国也很多，只要在医院做事，便能时时看见先天梅毒性病儿的惨状；而且傲然的送来的，又大抵是他的父母。但可怕的遗传，并不只是梅毒；另外许多精神上体质上的缺点，也可以传之子孙，而且久而久之，连社会都蒙着影响。我们且不高谈人群，单为子女说，便可以说凡是不爱己的人，实在欠缺做父亲的资格。就令硬做了父亲，也不过如古代的草寇称王一般，万万算不了正统。将来学问发达，社会改造时，他们侥幸留下的苗裔，恐怕总不免要受善种学（Eugenics）者的处置。 <br />　　　　倘若现在父母并没有将什么精神上体质上的缺点交给子女，又不遇意外的事，子女便当然健康，总算已经达到了继续生命的目的。但父母的责任还没有完，因为生命虽然继续了，却是停顿不得，所以还须教这新生命去发展。凡动物较高等的，对于幼雏，除了养育保护以外，往往还教他们生存上必需的本领。例如飞禽便教飞翔，鸷兽便教搏击。人类更高几等，便也有愿意子孙更进一层的天性。这也是爱，上文所说的是对于现在，这是对于将来。只要思想未遭锢蔽的人，谁也喜欢子女比自己更强，更健康，更聪明高尚，&mdash;&mdash;更幸福；就是超越了自己，超越了过去。超越便须改变，所以子孙对于祖先的事，应该改变，&ldquo;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rdquo;，当然是曲说，是退婴的病根。假使古代的单细胞动物，也遵着这教训，那便永远不敢分裂繁复，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类了。 <br />　　　　幸而这一类教训，虽然害过许多人，却还未能完全扫尽了一切人的天性。没有读过&ldquo;圣贤书&rdquo;的人，还能将这天性在名教的斧钺底下，时时流露，时时萌蘖；这便是中国人虽然雕落萎缩，却未灭绝的原因。 <br />　　　　所以觉醒的人，此后应将这天性的爱，更加扩张，更加醇化；用无我的爱，自己牺牲于后起新人。开宗第一，便是理解。往昔的欧人对于孩子的误解，是以为成人的预备；中国人的误解，是以为缩小的成人。直到近来，经过许多学者的研究，才知道孩子的世界，与成人截然不同；倘不先行理解，一味蛮做，便大碍于孩子的发达。所以一切设施，都应该以孩子为本位，日本近来，觉悟的也很不少；对于儿童的设施，研究儿童的事业，都非常兴盛了。第二，便是指导。时势既有改变，生活也必须进化；所以后起的人物，一定尤异于前，决不能用同一模型，无理嵌定。长者须是指导者协商者，却不该是命令者。不但不该责幼者供奉自己；而且还须用全副精神，专为他们自己，养成他们有耐劳作的体力，纯洁高尚的道德，广博自由能容纳新潮流的精神，也就是能在世界新潮流中游泳，不被淹没的力量。第三，便是解放。子女是即我非我的人，但既已分立，也便是人类中的人。因为即我，所以更应该尽教育的义务，交给他们自立的能力；因为非我，所以也应同时解放，全部为他们自己所有，成一个独立的人。 <br />　　　　这样，便是父母对于子女，应该健全的产生，尽力的教育，完全的解放。 <br />　　　　但有人会怕，仿佛父母从此以后，一无所有，无聊之极了。这种空虚的恐怖和无聊的感想，也即从谬误的旧思想发生；倘明白了生物学的真理，自然便会消灭。但要做解放子女的父母，也应预备一种能力。便是自己虽然已经带着过去的色采，却不失独立的本领和精神，有广博的趣味，高尚的娱乐。要幸福么？连你的将来的生命都幸福了。要&ldquo;返老还童&rdquo;，要&ldquo;老复丁&rdquo;么？子女便是&ldquo;复丁&rdquo;，都已独立而且更好了。这才是完了长者的任务，得了人生的慰安。倘若思想本领，样样照旧，专以&ldquo;勃（奚谷）&rdquo;为业，行辈自豪，那便自然免不了空虚无聊的苦痛。 <br />　　　　或者又怕，解放之后，父子间要疏隔了。欧美的家庭，专制不及中国，早已大家知道；往者虽有人比之禽兽，现在却连&ldquo;卫道&rdquo;的圣徒，也曾替他们辩护，说并无&ldquo;逆子叛弟&rdquo;了。因此可知：惟其解放，所以相亲；惟其没有&ldquo;拘挛&rdquo;子弟的父兄，所以也没有反抗&ldquo;拘挛&rdquo;的&ldquo;逆子叛弟&rdquo;。若威逼利诱，便无论如何，决不能有&ldquo;万年有道之长&rdquo;。例便如我中国，汉有举孝，唐有孝悌力田科，清末也还有孝廉方正，都能换到官做。父恩谕之于先，皇恩施之于后，然而割股的人物，究属寥寥。足可证明中国的旧学说旧手段，实在从古以来，并无良效，无非使坏人增长些虚伪，好人无端的多受些人我都无利益的苦痛罢了。 <br />　　　　独有&ldquo;爱&rdquo;是真的。路粹引孔融说，&ldquo;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rdquo;（汉末的孔府上，很出过几个有特色的奇人，不象现在这般冷落，这话也许确是北海先生所说；只是攻击他的偏是路粹和曹操，教人发笑罢了。）虽然也是一种对于旧说的打击，但实于事理不合。因为父母生了子女，同时又有天性的爱，这爱又很深广很长久，不会即离。现在世界没有大同，相爱还有差等，子女对于父母，也便最爱，最关切，不会即离。所以疏隔一层，不劳多虑。至于一种例外的人，或者非爱所能钩连。但若爱力尚且不能钩连，那便任凭什么&ldquo;恩威，名分，天经，地义&rdquo;之类，更是钩连不住。 <br />　　　　或者又怕，解放之后，长者要吃苦了。这事可分两层：第一，中国的社会，虽说&ldquo;道德好&rdquo;，实际却太缺乏相爱相助的心思。便是&ldquo;孝&rdquo;&ldquo;烈&rdquo;这类道德，也都是旁人毫不负责，一味收拾幼者弱者的方法。在这样社会中，不独老者难于生活，即解放的幼者，也难于生活。第二，中国的男女，大抵未老先衰，甚至不到二十岁，早已老态可掬，待到真实衰老，便更须别人扶持。所以我说，解放子女的父母，应该先有一番预备；而对于如此社会，尤应该改造，使他能适于合理的生活。许多人预备着，改造着，久而久之，自然可望实现了。单就别国的往时而言，斯宾塞未曾结婚，不闻他（亻宅）傺无聊；瓦特早没有了子女，也居然&ldquo;寿终正寝&rdquo;，何况在将来，更何况有儿女的人呢？ <br />　　　　或者又怕，解放之后，子女要吃苦了。这事也有两层，全如上文所说，不过一是因为老而无能，一是因为少不更事罢了。因此觉醒的人，愈觉有改造社会的任务。中国相传的成法，谬误很多：一种是锢闭，以为可以与社会隔离，不受影响。一种是教给他恶本领，以为如此才能在社会中生活。用这类方法的长者，虽然也含有继续生命的好意，但比照事理，却决定谬误。此外还有一种，是传授些周旋方法，教他们顺应社会。这与数年前讲&ldquo;实用主义&rdquo;的人，因为市上有假洋钱，便要在学校里遍教学生看洋钱的法子之类，同一错误。社会虽然不能不偶然顺应，但决不是正当办法。因为社会不良，恶现象便很多，势不能一一顺应；倘都顺应了，又违反了合理的生活，倒走了进化的路。所以根本方法，只有改良社会。 <br />　　　　就实际上说，中国旧理想的家族关系父子关系之类，其实早已崩溃。这也非&ldquo;于今为烈&rdquo;，正是&ldquo;在昔已然&rdquo;。历来都竭力表彰&ldquo;五世同堂&rdquo;，便足见实际上同居的为难；拚命的劝孝，也足见事实上孝子的缺少。而其原因，便全在一意提倡虚伪道德，蔑视了真的人情。我们试一翻大族的家谱，便知道始迁祖宗，大抵是单身迁居，成家立为；一到聚族而居，家谱出版，却已在零落的中涂了。况在将来，迷信破了，便没有哭竹，卧冰；医学发达了，也不必尝秽，割股。又因为经济关系，结婚不得不迟，生育因此也迟，或者子女才能自存，父母已经衰老，不及依赖他们供养，事实上也就是父母反尽了义务。世界潮流逼拶着，这样做的可以生存，不然的便都衰落；无非觉醒者多，加些人力，便危机可望较少就是了。 <br />　　　　但既如上言，中国家庭，实际久已崩溃，并不如&ldquo;圣人之徒&rdquo;纸上的空谈，则何以至今依然如故，一无进步呢？这事很容易解答。第一，崩溃者自崩溃，纠缠者自纠缠，设立者又自设立；毫无戒心，也不想到改革，所以如故。第二，以前的家庭中间，本来常有勃（奚谷），到了新名词流行之后，便都改称&ldquo;革命&rdquo;，然而其实也仍是讨嫖钱至于相骂，要赌本至于相打之类，与觉醒者的改革，截然两途。这一类自称&ldquo;革命&rdquo;的勃（奚谷）子弟，纯属旧式，待到自己有了子女，也决不解放；或者毫不管理，或者反要寻出&ldquo;孝经&rdquo;，勒令诵读，想他们&ldquo;学于古训&rdquo;，都做牺牲。这只能全归旧道德旧习惯旧方法负责，生物学的真理决不能妄任其咎。 <br />　　　　既如上言，生物为要进化，应该继续生命，那便&ldquo;不孝有三无后为大&rdquo;，三妻四妾，也极合理了。这事也很容易解答。人类因为无后，绝了将来的生命，虽然不幸，但若用不正当的方法手段，苟延生命而害及人群，便该比一人无后，尤其&ldquo;不孝&rdquo;。因为现在的社会，一夫一妻制最为合理，而多妻主义，实能使人群堕落。堕落近于退化，与继续生命的目的，恰恰完全相反。无后只是灭绝了自己，退化状态的有后，便会毁到他人。人类总有些为他人牺牲自己的精神，而况生物自发生以来，交互关联，一人的血统，大抵总与他人有多少关系，不会完全灭绝。所以生物学的真理，决非多妻主义的护符。 <br />　　　　总而言之，觉醒的父母，完全应该是义务的，利他的，牺牲的，很不易做；而在中国尤不易做。中国觉醒的人，为想随顺长者解放幼者，便须一面清结旧帐，一面开辟新路。就是开首所说的&ldquo;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rdquo;这是一件极伟大的要紧的事，也是一件极困苦艰难的事。 <br />　　　　但世间又有一类长者，不但不肯解放子女，并且不准子女解放他们自己的子女；就是并要孙子曾孙都做无谓的牺牲。这也是一个问题；而我是愿意平和的人，所以对于这问题，现在不能解答。 <br />　　　　一九一九年十月 <br />　　　　（原载1919年11月1日&ldquo;新青年&rdquo;6卷6号）</p></td></tr></tbody></table></div></div></div>]]></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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